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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嘉兴学院第十七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7-02-03
嘉兴学院第十七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
主办单位
嘉兴学院体委,嘉兴学院工会。
二、
承办单位
嘉兴学院体军部。
三、
运动会主题
团结、奋进、健康、向上。
四、
运动会日期、地点
2017年3月—2017年11月,分阶段在嘉兴学院各体育场馆举行。
五、
参加单位
(一)学生参赛单位
商学院、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外国院学院、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南湖学院、成教学院、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队。
(二)教职工参赛单位
以各分工会为单位参赛。
六、
竞赛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健美操、羽毛球、街舞、体育舞蹈等10个项目。
七、
各项目比赛日期及地点
《2017年嘉兴学院学生体育竞赛计划》已在体军部网站“运动竞赛”栏目内发布,各具体项目比赛时间、地点及比赛规程另行通知(办公系统和体军部网站“通知公告”栏内)。
八、
参赛办法和报名规定
1
.
各代表团报名人数和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数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若干人,工作人员1人。
2.各代表团至少参加3个以上(含3个)项目,否则不计总团体分。
各项目报名规定:
1.田径
(1)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教练2人。
(2)男女各组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
2.篮球、排球、足球
(1)篮球、排球
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根据不同组别,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12人。
(2)男子足球
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18人。
3.乒乓球
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男女队教练员各1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4.网球
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教练2人、男女队员各4人。
5.健美操
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教练1-2人。
6.羽毛球
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报名运动员请按技术水平由高至低顺序排列,编排抽签以此为序。
7.街舞
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教练1-2人。
8.体育舞蹈
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教练1—2人。
九、
竞赛办法
各项目执行由国际各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十、运动员资格和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运动员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身体健康。
十一、计分办法和奖励
(一)总团体计分
1.总团体录取前8名。
2.总团体分,以代表团按组别在各项目比赛中的得分总和排列总团体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团体分相等,则以各项目团体分第一名多者总团体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各项目团体计分
1.各项目团体均取前8名。
2.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确定是否增设男子、女子团体总分。
3.各项目团体分,以代表队按组别在各单项比赛中的得分总和排列团体名次(田径破纪录分加入代表队团体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执行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办法。
(三)项目计分
1.各项目单项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不足8队减1录取)。
2.田径的接力得分按组别加倍计分。破校田径最高纪录的加10分,破校体育运动会纪录的加5分。
3.篮球、排球、男子足球,均以单项得分按组别按5倍计分。
4.乒乓球、羽毛球等团体项目按3倍计分。
5.健美操、街舞、体育舞蹈等集体项目按3倍计分。
(四)奖励
1.各项目奖励:根据具体比赛规程进行评奖和奖励
2.运动会团体奖励:
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第四名至第八名颁发奖牌。
3.体育道德风尚奖。
大会组委会评选并奖励“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具体办法另发)。
十二、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嘉兴学院体委 嘉兴学院工会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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